他告訴VietnamPlus,這需要對法律進行修訂和補充,以提高水資源的效率并確保未來的水安全。
該法2012年水資源法是一項重要的法律。因此,一旦頒布,自然資源和環境部就制定并提交了 61 份詳細說明該法實施情況的文件,供政府和總理發布。
他說,該法自2012年實施以來,從根本上改變了人民、企業和各級黨委關于高效開發利用水資源和保護國家水資源的意識。
Vinh說,這也是一個及時的舉措,特別是在上游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氣候變化的強烈影響下,水源越來越面臨枯竭和污染的風險。他補充說,水正逐漸被視為國家財產,具有很高的經濟和社會價值。
越南面臨諸多挑戰,需要修改水資源法等與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有關的法律文件,以確保國家水資源安全。
事實上,國家水資源的安全并沒有在法律上作出規定。該國的水資源正面臨水分配不均、氣候變化影響、水源退化和污染等障礙。流域用水方面的沖突、安全清潔水的獲取率低以及用水效率低下也是問題所在。
目前,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來全面計算水資源的價值。單位、組織和企業尚未計算總體生產成本,也未確定用水效率。這導致錯誤計算和收費不足和水的損失。
因此,有必要對水資源法進行修訂,以解決上述不足。他說,它有助于提高水資源的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效率,確保當前和未來的水安全。
這位負責人還指出,法律實施的資源不平衡。
MonRE 具有一般管理功能。它頒布了與水資源、水資源戰略和規劃以及污染控制有關的法律法規。但是,Vinh 表示,由于缺乏執行任務的資源,因此未能實現預期目標。
為克服這些缺點,Vinh 說,必須更新和制度化黨和國家關于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的方針和政策,以提高經濟資源的管理、開發、利用和促進效率。
應根據市場原則對國家資源進行有效和可持續的管理,同時加強跨界水資源利用的國際合作。他說,應解決
現有水資源法的不足,確保其與其他與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相關的法律框架保持一致。
Vinh 強調了制定透明和明確的機制和政策的重要性,這些機制和政策旨在創造有利條件,鼓勵社會資源參與水資源監測。
他還提到需要恢復退化和污染的河流,并評估公共服務以及保護河床的活動。